公园安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保安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 实行如下措施:1、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保安员发出 信号。特别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2、可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3、若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 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实行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二、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情况的处置保安员在值班、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辖区, 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 实行如下处置方法。1、纠正违章时,要先敬礼,态度和气,说话和气,以理服人。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汇 报。3、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若遇到个别客户蛮 横无理,打骂工作人员,可由管理处出面与客户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捣乱,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偷盗的处置1、巡查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应立即发 出信息,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设法制服作案人。2、及时通知大堂关闭大门,防止罪犯逃跑。当场抓获作案人后, 要连同物证一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应劝说其一起 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3、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 品,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4、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 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实行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送交 公安机关处理。四、遇到抢劫的处置在工作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抢)手段,强行 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立即进行处理。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2、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堂关闭大门。若 罪犯逃跑,追赶不及,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 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 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 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 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