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酒店住房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酒店订房、安排客户住宿、结算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的以下优惠房价作为甲方订房、结算房租的标准价格; 双人房 ¥ 元/晚豪华单人间 ¥ 元/晚加床 ¥元/张/晚 注: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春节黄金周、大型会议期间、不享受此优惠价格
二、甲方每入住乙方客房达 20 间以上时,订房人可免费入住乙方酒店客房一晚
三、客房预订、变更与登记入住程序: 1、甲方可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预订房间
通过电话预订时,应当提供合同号;通过传真预定时,订单上应当注明房间数、人数、抵离日期、以及其他需要对甲方客人提供服务的要求,订单应当由甲方确认的负责人签名
2、甲方需变更预定时,应当提前 12 小时实行上一条方式通知乙方
3、预定客人入住时,向乙方交纳房租或房租押金
4、预定客人入住时,应向乙方缴纳有关税费
四、甲方客人住店均实行现金或信用卡方式在离店时结清
五、甲方客人向乙方支付的房租包括以下服务:使用乙方安排的客房;使用客房内的各类设施;使用客房卫生间内的洗漱用品;清洁服务;叫醒服务;留言服务
六、退房时间为每日 12 时之前
七、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首先实行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双方之间的纠纷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5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