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12-17 岁学生接种新冠疫苗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建立人 群免疫屏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区教 育局将在 XX 区学校中组织开展 12—17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 集中接种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目标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坚持知情、同意、自愿接种,做到 应接尽接,为全区 12—17 岁学生提供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力争到 2025 年 8 月底完成 95%以上的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 作
二、工作内容(1 疫苗接种对象各级各类学校 12—17 岁符合接种条件的在读学生
(2 不予接种学生认定不予接种学生原则上由医生现场认定
下列情况者一般 不宜接种:①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 过敏反应;②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 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 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 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 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3 接种时间安排①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30 日,做好适龄学生接种 的宣传发动工作,调查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组织家长填写知 情同意书,全面梳理应接尽接”对象,与卫健部门协调疫苗 接种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②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5 日,组织第一批次符合接 种条件的区内在锡适龄学生接种疫苗;③ 2025 年 8 月 10 日和 8 月 25 日,分两次组织未能在 第一批次接种的区内适龄学生接种疫苗
(4 腰种地点安排XX 中专、各高中和初中分别组织学生在校内接种
(5 腰种登记和信息上报接种期间实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日报告制度,由各校负 责应种对象的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统一汇总到 XX 区教育 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