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要求(最新)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现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 牌督办制度的要求下发给你们,请各(社区)、镇直有关部门、镇安 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企业仔细贯彻落实。一、根据《X 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重大事 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 的通知》(X 安委[X]23 号)、X 县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以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工作机制》的通知(X 安委〔X〕14 号)中第六点“安全生产 挂牌督办机制”要求,重点做到:(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仔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 排查和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 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组 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 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责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措施能够消除的,由行业领域 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涉及多部门联合整治且难度较大的,可由行 业领域主管部门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涉及跨地区或社会危害性特别 严重的,可由镇政府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四)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 责的部门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 应急预案,并由镇政府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因外部因素影 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靠自身力量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镇人民政 府将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应当符合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政府挂牌督办的整改期限应与重 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的要求保持一致。(五)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要明确督办事项、承担治 理责任的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生 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仍拒不整改治理的,由行业领域主 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六)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 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