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并希望以协议的形式就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等事项进行约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婚前财产的约定 1.甲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存款:。 (3)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4)债券:。 (5)其他财产:。 2.乙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3.(1)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财产均是婚前财产,该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2)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的收益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3)其他约定:。 第二条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 1.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在婚后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甲方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条债务 1.甲方婚前债务:房产按揭贷款:总额万元;首付万元;剩余贷款:万元。无其他债务。故甲方婚前债务为万元。甲方婚前债务在甲乙双方结婚后由甲乙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还贷。甲方房屋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 乙方无婚前债务。 若婚后发现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个人负债的,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偿债义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婚后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负债,由双方共同负担 。 3.双方婚后借债应事先协商一致,任何未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的用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为举债方一方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债责任。 4.一方单独举债,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认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其他约定:。 第四条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归属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财产归属一方进行管理和处分。 3.任何一方不得隐藏和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隐藏和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