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嶂村三期建造征地拆迁安顿房工程施工测量方案一、工程概况1.1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大浮镇军嶂新村,东临山水东路。建筑面积约 4 万平方米。1.2 本工程共 9 栋主体楼及大地下车库,均为五层,正负零以下各有夹层和地下室。1.3 建筑高度均为 14.7 米。1.4 本工程正负零相称于黄海标高+14.8 米。1.5 本工程高程基准点由测绘院提供(BM =13.130 ),位于施工场地南大门。1.6 各单体的轴线网、层高等详施工图。二、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2.1 测绘院提供基准高程点 BM=13.130 ,位于施工场地南大门。2.2 各楼栋定位均为测绘院完毕。2.3 根据建设单位规定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2.4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 以上施工,设立控制轴线。2.6 控制点放样采纳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2.7 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规定施测。2.8 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三、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方案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纳电子经纬仪 BTD2 进行复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各工艺施测程序见第四项(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3.1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纳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纳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它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作使用。3.2 基础施工(即士 0.0 以下)采纳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入有可靠度的护坡桩上或直接设基坑的有效桩作标记,且基坑四周不少于四点(每一个方向不少于一点),校核无误后方可作二次引测其它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值在规定范围之内。3.3 ±0.0 以上施工,采纳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它细部轴线。3.4 ±0.0 以上高程传递,采纳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纳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规定,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纳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因士 0.0 以上结构采纳竖向与横向一次性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固定的竖向钢筋上抄测结构 0.5m 控制点,以供结构施工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3.5 楼栋整体垂直度控制,基础部分采纳四角或重要轴线的测设控制及底板面设定供上层垂直控制点。上层留设控制观测孔并与底板面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