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与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与农民施工场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进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得法律、法规与工程局得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得建立、监督指导与贯彻实施
并指导与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得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与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得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实行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
(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得日常工作.(三)分公司配置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得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得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施工场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得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得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得现场劳务队长、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