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 干意见》和《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 “两高”项目盲目进展,加快实施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企 业技术改造,实现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到 2025 年,全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 板玻璃、炼油、乙烯、电石行业企业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行业整 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进展能力显著 增强。二、重点任务(一)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参照《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改造时间表》, 各地区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我市 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企 业选取行业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科学合理制定企业节 能改造时间表,明确推动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 期目标。各技术改造企业制定周密细致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落 实措施。各地区要仔细组织企业实施年度分计划,确保 2025 年前全 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电石行业企业能效 水平全部达到标杆水平。(二)稳妥组织企业实施改造各地区要根据工作方案,指导企业落实好改造所需资金,加快技 术改造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鼓舞企业结 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改造过程中,在落 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舞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三)引导低效产能有序推出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政 策,加强监督检查,引导低效产能有序推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力度,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坚决淘汰落后生 产工艺、技术、设备,推动 2 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天然气常 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单台炉容量小于 125 千伏安的电石炉 及开放式电石炉淘汰退出。严禁新建 10 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 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 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 150 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 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固 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制合成氨装置。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 新建电石、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项目实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