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上海奉房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上海奉贤建设进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奉贤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前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1、承包范围:场地清理及平整、河浜处理、土方短驳、临时施工道路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 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一、甲方:1、负责施工所需水、电使用的协调工作
2、负责施工范围内管线交底及提出管线保护措施和要求
3、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图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施工交底图审或设计交底,并做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议纪要
5、甲方委派 同志作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
二、乙方:1、乙方委派 卫国荣 为施工场地施工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施工
2、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线保护,因乙方自身原因在施工中损坏,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3、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的进出场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图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前 15 天送甲方
5、必须向甲方提供周进度计划及相应的统计报表和财务用款计划,并由甲方代表确认签字
6、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配合甲方为总进度计划的实施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本合同总工期为 (日历天数),即 年 月 日开工,至201 年 月 日竣工
如具体开工日期有变化,应以甲方签证的开工日为准
二、合同工期均已考虑到假日,气候变化,雨季等因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三、乙方所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