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凡在厂内使用和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3 主体内容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收发、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部门理
4 职责范围 1
1 供应部门负责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2 供应部门负责保管危险、剧毒化学品
3 仓库负责保管、发放采购的危险、剧毒化学品
4 以供应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室、车间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
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分类 2
1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损毁的化学物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
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2、有些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也应加强管理
危险、剧毒化学品采购制度 3
1、凡我厂生产用的原辅材料系危险化学品的如:盐酸、纯碱、液碱,分析化验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类物品
供应采购时,供应商必须有工商部门签发的经营许可证
2、供应部门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办妥准运手续,并向负责运输的人员交代清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的实际需要及贮存条件进行采购
3、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公司安监分局、总工办及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了解清楚该品种的性能,属哪类危险化学品,在到达供应单位后,必须向供应单位复核该物品的性能,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生产使用部门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出入库制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