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降低办公用品消耗,减少损失和浪费,使办公用品管理法律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二、办公用品范围2.1 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笔、笔芯、笔记本、胶棒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等。2. 2 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用品;2.3 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公司集团手机卡。三、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发放3.1 各部门每月 日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经行政部核对并申报同意后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及发放。3.2 购入的办公用品须按类别,品种清点,验收,统一入库管理。3.3 办 公 常 备 用 品 每 月 日 、 日 两 天 进 行 发 放 , 领 用 时 秉 承 以 旧 换 新 原则,由领用人签字,说明物品名称、数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3.4 办公设备及桌椅等由财务部负责核实,行政部根据需要采买发放。四、办公用品的管理4.1 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4.2 任何人未经过允许不得擅自领取办公用品,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4.3 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公司集团手机卡均由专人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管理人全权负责。4.4 办公设备管理者具有保管与维护责任,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因特别原因不能及时收回时,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4.5 办公设备要注意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设备出现损坏时,须报直属上级领导决定后方可修理。4.6 经检查确认破损办公器具、设备已没有修理必要时,办公用品管理员向直属上级领导请示,予以报废处理。4. 7 严禁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4.8 凡纯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器具、设备损坏或有意破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办公用品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度(二)为进一步开源节流,法律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规定:1、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2、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档案室管理。各处室、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取、使用、保管等由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管理办法1、每月 日以前,各室、部门自行统计本处或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状况,并列出详细计划,分类(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写《用料计划单》,计划本着“节约、有用、必需”的原则。2、采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