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车间安全生产制度1、严格控制锅炉水位、汽温、汽压在规程规定的允许范围,严禁锅炉超压超温及汽包水位低于或高于最低最高允许水位线运行
2、严禁将油类及易燃易爆物品随便乱放
3、设备检修时,应切断汽、水、电源、汽水管道需卸压,放空时必须确认已放空,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无关联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4、无锅炉操作证者,禁止上岗操作
5、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脚、赤膊、穿裙子、短裤、穿拖鞋、高跟鞋、披着衣服上岗操作
6、进入汽包、锅炉烟道工作,要有专人监护,照明电压不许超出 36 伏
7、不准在栏杆、管道上行走或从转动设备上跨越
8、做到班前讲安全生产,班中查安全生产,班后总结安全生产
9、坚持事故“三水放过”的原则,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0、 严禁酒后上班或上班饮酒
11、 严禁在车间内烹煮食物,烘干衣物,任何地方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12、 熟悉车间现场备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并掌握各器具的使用方法,按指定地点放好,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
动力车间安全生产制度(二)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水、暖、电和压缩气体供输管路、线路的管理
2 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2
1 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
应报告有关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2 受压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进行修理
如:储气罐、有汽(气)压包、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
必须经过有关技术工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3 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4 没有实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5 检修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检修项目不得修理
3 动力管线和运行状态的日常管理3
1 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
“月检”(含日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