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 动 法 、 劳 动 合 同 法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 规 章 的 规 定 , 结 合 企 业 的 实 际 状 况 , 制 定 本规章制度
第 二 条 本 规 章 制 度 适 用 于 企 业 和 全 体 职 工 , 职 工 包 括 管 理 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和普通职工;对特别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三 条 职 工 享 有 取 得 劳 动 酬 劳 、 休 息 休 假 、 获 得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保 护 等 劳 动 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 四 条 企 业 负 有 支 付 职 工 劳 动 酬 劳 、 为 职 工 带 给 劳 动 和 生 产 条 件 、 保 护 职 工合 法 劳 动 权 益 等 义 务 , 同 时 享 有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权 、 用 工 自 主 权 、 工 资 奖 金 分 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 五 条 职 工 应 聘 企 业 职 位 时 , 一 般 应 当 年 满 周 岁 ( 务 必 年 满 周 岁 ) ,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 六 条 职 工 应 聘 企 业 职 位 时 , 应 当 已 与 其 他 用 人 单 位 合 法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带给虚假信息
第 七 条 职 工 应 聘 时 带 给 的 居 民 身 份 证 、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学 历 证 、 失 业 证 或 解除 和 终 止 合 同 证 明 等 证 件 务 必 是 本 人 的 真 实 证 件 , 不 得 借 用 或 伪 造 证 件 欺 骗 企业
第 八 条 企 业 加 强 职 工 的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