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废弃的麻醉(范本)、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仔细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根据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育基、标本和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