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为贯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建立医院与医药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与技术沟通得正常渠道,增加接待渠道透明度,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特制定《*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实施细则》
一、接待时间:每季度最后一周得星期三下午 3:00—5:00
二、接待地点:医院电教厅(遇特别情况需更改时间、地点则另行通知)
三、接待工作安排:1、接待日由监察科牵头,药剂科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2、接待准备:医药代表预约登记
接待日前,医药代表须填写《医药代表接待日登记表》向药剂科发送电子邮件(邮箱:****@126、com)预约登记
药剂科按电子邮件接收日期登记,并审查资料,作出相关评价,在接待日前五 天 通 知 预 约 医 药 代 表
相 关 表 格 及 资 料 可 在******@126、com(密码:***)下载
除特别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得,接待日恕不接待
非接待日时间不接待
3、参加接待人员:邀请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药学人员、临床科主任及其她医务人员参加,实行集体接待,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四、接待方式:收集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得代表提供得资料;听取医药代表新药、专科药信息介绍;与临床医务人员沟通沟通;安排学术讲座等
属于学术讲座得,科教科可对参加人员授予学分
五、接待日医药代表需递交得相关资料目录:1、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2、医药代表身份证明
3、遵守行业法律规范,严禁商业贿赂得廉政承诺书
4、药品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5、加盖企业印章得 (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
6、与该药相关得详细资料
六、接待要求1、药剂科要做好预约安排等有关服务工作,法律规范接待程序
参加接待人员要仔细听取医药代表相关情况得介绍,做好沟通与沟通工作
2、非接待时间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严禁医药代表私自进入科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