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三级医师查房是指: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三级
2、查房的频次及时限:(1)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每周至少 1 次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住院期间,一般病情的新入院病人首次查房应在患者入院 72 小时内完成,病危病员应当日完成查房,病重病人应在 48 小时内完成查房
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一般病人每日至少 1 次,危重患者随时查房,但至少每日不少于 2 次
一般病情的新入院病人首次查房应在患者入院 48 小时内完成,病重病人XX 天应完成查房,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
(3)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查房 2 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汇总、整理分析各种检查检验结果,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执行上级医师指示,及时完成病程记录
(4)教学查房: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每月至少 1 次,主治医师每周至少 1 次,每次分析 1-2 个病例,旨在培育提高下级医师的专业理论水平
3、查房基本法律规范:(1)查房前下级医师及护士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 光片、检查器材等,并将重点病员的姓名、床号提前告诉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在查房前了解病员基本情况做好准备工作,查房时经治住院医师要重点扼要报告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病情进行分析,做出肯定性指示
(2)查房时应衣着干净,佩证上岗,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
查房时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3)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严格规定
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副主任)或科主任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主持查房人员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