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品牌特许加盟合作协议(6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医院品牌特许加盟合作协议甲方:法人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相关医疗法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品牌特许经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项目:甲方以品牌特许形式与乙方开展“附属连锁医院和附属连锁门诊部”医疗机构经营合作
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20 年,自 2025 年 月 日 至 2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形式:1、品牌特许加盟合作
甲方许可乙方所属医疗机构以“***医院附属医院(或***医院分院)某某(乙方医院名称)医院”;“***医院附属某某(乙方门诊部名称门诊部)”的名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乙方按本条第 3 款支付甲方品牌特许经营使用费
但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注册并开业经营的医疗机构,甲方免收品牌特许经营使用费,并免费为乙方已注册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等工商信息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变更提供必要协助
2、医联体业务合作
甲方以技术资源、专家资源;乙方以区域资源、平台资源,双方进行优势互补,实现医联体模式的业务合作
乙方根据甲方品牌整体规划进行品牌推广;乙方优先使用甲方供应链平台;优先将疑难病例、重大疾病,以及乙方不能开展的手术与治疗病人向甲方转诊;优先将不能开展的大型影像检查、特别检验、以及其他不能开展的项目委托甲方进行检测
3、费用支付:乙方正式营业之日起 12 个月内免品牌特许经营使用费
期满后每年向甲方支付品牌特许经营使用费人民币 元 ,分 12 个月支付;年总营业额超 万的,超出部分再按 1%向甲方支付品牌特许经营使用费
四、双方的责任:1、甲方的责任:1
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品牌特许经营授权文书及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