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2025 年 11 月修订)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 1689 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 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 034 号、 (90)卫人字第 480 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 29 版)》的通知。一、医院人员配置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 8-10% ;(我院目前实际 2%)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 80-85%(我院目前实际 86%);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 5-10%。(我院目前实际 7%)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95%,其中医生占 25%,护士占 50%,药剂人员占 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技术人员占 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 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 8% ;2、医生:护士=1: 2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5%。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一)医师1、病房医师(1)普通病床:医师=1: 0.2(2)特别床位(ICU):医师=1: 0.8 (管理年 1:0.8-1)(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床位:住院医师=1: 0.1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1:2(自定)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1:1(自定)(4)婴儿床:医生=20:1 (90 年)(5)手术床:医师=1:1-1.5(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1:1 (自定)2、门诊医师:(1)医师:病人=1: 48( 1 医师接诊 6 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 6 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 7 人/小 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 平均 6 人/小时; 内腔医师:病人=1:16(1 医师接诊 2 人/小时)科、小儿科、中医科 5 人/小时,腔科 3 人/小时。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1: 3,不符合 1: 3 时,每增减门 诊量 1人次,增减医师 5〜7 人。)(2)门诊手术医师:日门诊手术例数=1:5 (自定)(3)急诊: 主治医师以上人员>5 人(管理年)(4)透析医师:透析床位=1:10 (自定)(5)教学科研机动职数:给到科室医师职数内50 张床一下 1 个职数、以上 2 个职数,有公共服务、公共事 件、学系、重点科室等因素可适当增加 1 个职数。(自定)(二)护士1、床位:病房护士 = 1: 0.4 (管理年)2、床位:重症监护室护士 = 1: 2.5〜3 (管理年)3、妇产科 助产士:妇产科病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