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开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组长:茶心副组长:主管副院长组 员:院办主任、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后勤主任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1
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法律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进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 一 径 对 外 发 布 有 关 信 息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对 突 发 事 件 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