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手术分级管理,促进医学科学进展和医疗 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手术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 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 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 诊断或者治疗措施
第三条 本院手术医师在院内外开展任何手术均应遵守本规 定
第四条 手术分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法律规范、公平、合 理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成立手术分级管理小组及小组指导下的医院手 术资质审核专家组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医院手术分级目录及 《手术医师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对手术医师的资质与技术进行监 督管理
医疗管理科作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 各手术科室成立科室手术分级管理小组
小组根据本 专业特点,结合临床应用实际,制定本专业手术分级目录,报医院 手术分级管理小组审核,并对本科室手术医师资质与技术进行监督 管理
第二章手术分级管理第七条各科室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手术准 入制度,严格执行手术部位标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由医疗管理 科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根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 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手术
第九条 涉及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二类、第 三类医疗技术,必须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经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应手术
第三章手术医师分级管理第十条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