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医院探视、陪伴制度

医院探视、陪伴制度_第1页
1/2
医院探视、陪伴制度_第2页
2/2
探视、陪伴制度1. 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2. 陪伴适用原则:2.1 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2.2 病情有可能突然发生严重并发症者。2.3 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进展等情况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者。2.4 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2.5 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2.6 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2.7 有自杀倾向者。2.8 年龄过大(超过 75 岁以上),年龄过小(10 岁以下)者。2.9 医师认为诊疗需要陪伴的其他患者。3. 凡是患者病情需陪伴者,须经主管医生及护士长同意,发给陪伴证(盖章有效)方可陪伴。病情稳定后,停止陪伴同时收回陪伴证,并随需要增发或收回。4. 陪伴者须遵守下列规定:4.1 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4.2 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地吐痰,不在院内吸烟和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里洗澡、洗头、洗衣服和蒸煮自带的食物,不得自带行军床、躺椅等。不吃患者饮食,保持病房的宁静和清洁卫生。4.3 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4.4 陪伴只限一人,设定换班时间,出入院出示“陪伴证”,携带物品出院需经病房值班护士开具证明。4.5 有事离开患者,必须通知医护人员。4.6 不得私自将患者带离至院外。5. 陪伴人员如违犯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其陪伴,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6. 对危重抢救患者,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给予探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医院探视、陪伴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