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2. 对应急分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3.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1. 医院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法律规范,建立紧急报告系统,及时报告。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 2 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3.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四、预防和应急准备1. 人员准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应急分队职责明确,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或到达事件现场,实施预防、抢救、控制、隔离、消毒工作。2. 药品、器械、防范设施的准备:医疗器械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等共同协作,准备好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药品、器械、消毒、隔离用品、隔离病房、水、电等。五、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1. 各应急分队应服从医院领导小组、市卫计委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及时到达规定岗位,实行有效的预防、抢救、急救、消毒、隔离、控制等措施。2. 医院各科室应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染途径,防止交叉感染。3. 医务人员对突发事件的患者应及时接诊,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院的患者应将患者和患者的病历复印件送至指定医院。4. 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拒绝接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患者。六、相关责任全院医务人员和各级组织、抢救分队,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批判、警告、降级、撤职等处分,如造成传染病流行,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后果,可追究刑事责任:1. 未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者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者;2. 未能按规定及时实行隔离、消毒和控制措施;3. 未按规定时间监测;4. 拒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患者;5. 拒不服从医院领导小组、市卫计委指挥或调度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