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点专科建设是创立医院品牌,增强医院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医院业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快我院重点专科建设步伐,加强学科管理,根据我院“十二五”进展规划,结合省、州、县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特制定《丘北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 医院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的管理工作。具体办事机构为医务科。医务科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重点专科建设进行具体管理并做好专科评审迎检工作。各专科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专科建设小组,由科主任具体负责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第二章 指导明思想和目标 第三条 重点专科建设指导思想。适应医院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把握医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进展方向,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要。 第四条 重点专科建设目标。通过对重点专科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使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形成整体推动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乃至全全省县级医院的先进行列,一般专科达到本州内县级重点专科水平。专科建设远期目标,通过十年建设使 1 个专科达到全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 一 3 个专科达到州级重点专科标准。专科建设近期目标通过 3 年建设使 1—2 个专科达到州内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3 个以上重点专业项目达到州级重点专业项目标准。 第三章 重点专科设置条件 第五条 根据医疗市场需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医院医疗业务进展计划的重点专科设置规划。第六条 重点专科名称以部颁诊疗科目为标准。 第七条 以省、市及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作为评估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 第八条 在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内,根据专科进展水平和评审得分择优设置。 第四章 申报和评审 第九条 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对符合省、州、县及医院重点专科条件的可按下列程序申报 I、首先各专科根据有关标准省、州及医院重点专科标准自查评审。 2、各专科一根据评估情况分类填表申报并准备相应评审材料。 3、医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院内评审。 4、通过院内评审并确立为医院重点进展的专科,提请并接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