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绩效与评审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了确保三选厂安全标准化的适宣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进行评审,保证体系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细则第一条 体系绩效评价职责一、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职责1、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2、决定在特别情况时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导(安全工程师)职责1、负责向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管理评审计划的落实及组织协调工作3、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督促评审后改进工作的落实和验证工作
4、负责保管、管理评审记录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材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四、三厂安环科协助安全工程师做好管理评审的准备、负责文件的分发工作
第二条 工作程序一、工作流程图 拟订发布管理评审计划→拟写汇 总相 关管 理评 审资料→实 施管理评审→批 准和 发布 管理 评审 报告→批 准和 发布 纠正 预防 措施 处理单→管 理评 审措 施的 实施 跟踪 验证→保存实施和验证记录二、评审时机1、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通常安排有内审后进行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增加评审次数;1)公司组织机构,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2)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5)企业管理方针和目标需进行修改时6)环境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时7)公司或厂领导认为需要评审的三、评审范围评审范围应覆盖三选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管理活动
四、评审准备1、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导(安全工程师)根据审核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信息(包括预防措施的评审信息),准备管理评审资料,资料应包括前一阶段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和拟在管理评审中提出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