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全面掌握事故发生情况,对事故及时处置、处理,使损失压降到最低极限,特制定本制度。事故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安全部。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3 职责与分工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2 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组织和事故的报告。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3 设备部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4 各生产事业部负责组织对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5 工会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造成溢料、跑料、混料及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火灾事故,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4.2 事故等级的划分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lOO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经济直接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4 一般事故: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事故。4.3 事故报告程序4.3.1 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