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作秩序不间断,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协调自然灾害、盗窃及其它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及重大事件处理的及时性,把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高管人员,包括副董事、总经办主任、总监等负责下班后当班期间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遇到重大事件,当日值班负责人无法处理,可以向组长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组织协调处理
三、职责与权限:(一)人资行政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二)总经理负责本制定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核工作
(三)董事长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批准工作
四、突发事件性质界定:(一)突发性事件的界定:本制度所指突发、紧急事件是指管辖区域内发生的偷盗、打架 斗殴、绑架、抢劫、车祸、意外伤亡、火灾、设备故障造成大面积停产以及自然灾害事件
(二)突发事件与一般事件区别处理:1
当班责任人负责指挥督导突发事故的处理,落实相应措施的实施,必要时报告公司董事长
生产车间责任人及相关授权人负责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一般事件,并予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当班责任人
所有员工都负有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事件的责任
(三)过程处理:1
治安类突发事件处理:(1)打架斗殴的处理:①任何员工发现或接报发生打架斗殴,可立即上报当班责任人
②当班责任人接到信息后,立即调集相关人员、保安赶赴事发地点控制事态,必要时通知董事长
③ 现场处理人员应将冲突双方带到隔离地点进行协调
④ 冲突中如有人受伤,在可救情况下应立即实行措施,在无法抢救时,应立即报 120 急救并派人保护现场
⑤ 为防止冲突双方召集帮手,保安人员应加强出入的控制,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厂区
⑥ 负责调解的人员,应耐心倾听事情经过,但须保持中立,实行劝解和协调方法,寻求双方认同的观点,缓和矛盾,化解争议
⑦ 在控制过程中,应实行自我保护
⑧ 发生恶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