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机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关键机组管理,保证关键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管理的炼化企业关键机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关键机组是指:根据机组在生产流程中的作用,综合考虑机组故障停车对安全、生产、环保、效益、检修等方面的影响,各企业讨论确定,列入关键设备管理范畴的机组,如汽轮机、离心压缩机、汽轮发电机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 炼化公司根据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各地区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关键机组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健全关键机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
各地区公司主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依据《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关键机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地区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本公司关键机组的归管理,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转动设备的管理制度、标准、规定和规程,负责制定本公司关键机组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或参加关键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开展关键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应用
建立关键机组状态监测体系,制定关键机组状态监测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监测数据分析,为机组运行、状态检修提供依据
负责组织机组离线、在线状态监测网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关键机组主机、辅机、仪表、电气等系统运行状况并进行技术分析,保证各系统完好
(五)建立健全关键机组技术管理档案、及时作好技术管理报表和技术资料归档工作,作好关键机组管理工作的总结,定期检查、评比、考核
(六)负责组织关键机组和主要设备特级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定关键机组检修规程,参加操作规程、事故预案的审查
(八)负责组织编制关键机组检修计划,审定关键机组检修方案,并负责关键机组检修过程质量控制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