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系统自评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使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测量,真实反应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有效信息,特对系统运行及安全管理做出评价,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3 职责3.1 行政部职责3.1.1 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的组织;3.1.2 负责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过程的检查和评定;3.1.3 负责安全标准化系统自评计划的制定,经公司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3.1.4 行政部负责将《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形成系统改进意见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现系统的有效运行。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标准化的自评,并协助行政部对公司系统标准化的自评。4 管理内容4.1 内部评价策划4.1.1 进行内部评价方案策划时应考虑拟评价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以及以往评价的结果,通常内部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增加评价次数或加重某一区域的检查力度,要求覆盖所有要求和所有部门。4.1.2 内部评价的时机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确定。4.2 自评组人员组成4.2. 1 公司应成立以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为组长,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评小组。4.2.2 自评组仔细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安全标准化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4.3 自评计划的制定4.3.1 自评组长负责编制内部评价计划,经系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自评计划内容包括:4.3.1.1 系统评价目的、范围;4.3.1.2 评价依据;4.3.1.3 评价组成员与分工;4.3.1.4 评价时间、评价部门、评价内容等日程安排。4.3.2 评价组将“自评实施计划”至少在评价前一周通知被评价部门。4.4 自评实施4.4.1 评价人员根据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自评实施计划进行自评。4.4.2 通过交谈、查阅文件、检查现场等收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的客观证据,并在“自评表”上如实记录。4.4.3 评价人员将所记录的客观证据对比自评标准进行评价,以形成评价记录,当自评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时,应予以记录,事后开具需整改问题清单。4.4.5 自评结束前所有自评表均应由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4.4.6 必要时,安全标准化系统自评小组召开首、末次会议,会议由自评组组长主持,领导层、受评价部门负责人、自评组成员等须出席会议。自评组组长应在首、末次会议上阐明评价目的、范围、依据、日程安排,介绍评价方法、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并澄清有关问题,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签到及会议记录。4.5 自评报告编制自评会议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