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章程参考样式 :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股东 拟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第三条 公司住所:。第四条股东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注册国家(地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如股东为自然人的,可表述为:股东姓名:;国籍:;住所:。)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 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二章 宗旨及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宗旨:。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币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币种)。第四章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十条出资方式:股东以 方式投入 万(币种)。(注: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有两种以上出资方式的,请具体列明。)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全额缴付。第十二条出资期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在 缴付完毕。(注:股东可自行约定出资期限。)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转让,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五条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外资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第六章执行董事及经理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