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 1-2 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 3 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施工场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抢救。(3)保护好事故现场。(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 15 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3)施工场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加下进行。(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别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推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附表: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附表 6-52年 月 日队列施工场地名称负责人盖章姓名年龄工种人员性质进单位时间出事时间出事地点受伤部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调查人:盖章:受伤者受过何等教育医生检查及鉴定情况:工程队对事故责任分析和处理的意见: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期限、执行措施负责人:公司处理意见:工伤事故登记表附表 6-53工程名称:日期: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