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原则1 目的建立奖励、惩处方法2 范围全体员工3 责任者安全部4 程序:4
1 对仔细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
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制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明显的效果者
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开事故发生者
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发生者
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 被评为省、市、局、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别贡献者
2 奖励程序4
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主管经理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 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1 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3 惩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处:4
1 事故责任者
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 事故发生后,不实行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 对坚持原则,仔细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 处罚程序4
1 经济处罚由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