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协调进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控制指标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二)工作指标工作指标有:事故隐患整改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设备设施完好率,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投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等
二、考核1、考核方式实行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2、考核分值计算根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 1 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 40 分,工作目标为 60 分
考核采纳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3、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总分 60 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 — 79 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监测记录序号考核目标评价要点分数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备注1控制目标1
伤亡事故起数;2
中毒事故;3
伤亡人数;4
40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事故每次发生一起扣 10 分,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 25 分,中毒事故扣 25 分,发生死亡事故扣 40 分,发生职业病扣 35分
以 责 任状 控 制指 标 为准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1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部门经理亲自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