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员一、岗位职责第 1 条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职工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第 2 条 仔细做好招收、分配、调入职工的审查归档工作,做到不漏、不重、档案材料齐全
第 3 条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需入职工档案的材料包括:招工录用通知书、体检表、职工登记 表、个人鉴定、转正定级、升级审批表、合同书、工种变动工资审批表、先进生产(工作)者 登记表、劳动模范登记表、表彰决定、通报、嘉奖令、行政处分、批复、决定及调查证明材料、判决通知书等
第 4 条对归档的档案材料仔细进行清点,对欠缺材料要查明原因,予以补齐,根据档案材料的时间顺序及组卷要求,进行整理、装订、立卷
第 5 条根据职工的用工形式不同,其档案应分别盖“标志章”,实行编号管理,做到排列整齐、查找方便
第 6 条 建立档案转移登记簿,每月核对一次归档、转档情况,做到调配人数与档案转移相符
第 7 条职工转档前,要仔细清点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无误后可按转档的要求办转档手续
第 8 条对开除、除名、辞退、死亡、退休职工的档案材料要进行清点、整理、登记,单独存放备查
第 9 条 建立档案借阅、查阅登记簿,仔细填写登记,对借阅档案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应督促其及时归还,不能归还时,应办理续借手续,对不按规定查阅、借阅、转档的人员,有权给予拒绝
第 10 条借阅工人档案,应对档案材料进行清点登记后方可借出
归档时要仔细核对案卷内容,如发现涂面、折卷、抽页,要追查责任,并向处长报告
第 11 条 查阅职工档案在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第 12 条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不得私自修改档案内容,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不得让与工作无关人员在档案室逗留
第 13 条仔细学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并按时职业病防治查体
第 14 条 落实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