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操作工车床操作工是本岗位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车床操作工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仔细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车床操作工必须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要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一、岗位职责第 1 条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第 2 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其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第 3 条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对金属材料的性质有充分的了解。第 4 条车床操作工必须掌握所用车床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一般性故障处理。第 5 条车床导轨面、刀架上不准存有工件、工具,刀具等物件。第 6 条负责所使用机床的保养,保持机床清洁,开车前先盘车试运转,先停车,后调整,车停稳,量尺寸,加工工件固定牢固,防止松动伤人,高速切屑要冷却润滑。第 7 条变换转速与刀具时,必须停车,以防损坏齿轮。第 8 条在车床运转加工过程中,不准用棉纱擦拭工件,不准使用卡尺测量尺寸,不准用手直接去清理铁屑。第 9 条注意避开铁屑掉在丝杠、光杠上,并随时清除床面切屑,长的切屑要及时处理,以免伤人。第 10 条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工件、刀具摆放整齐,下班前应切断电源。第 11 条具体落实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二、责任追究第 12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车床操作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的;(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 13 条对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车床操作工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根据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Xxx (单位)公司(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 14 条车床操作工在工作过程中未仔细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的,车床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 15 条车床操作工未及时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学习,技术培训的,车床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 16 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