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工程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评分结果
第三条 本制度实行生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一票否决”的单位,考核得分以零分计
根据单位性质不同,“一票否决”标准如下:1、施工分局(一、三、五、六、七分局;机电制造安装分局):(1)、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事故;(2)、发生责任事故死亡人数累计达到 3 人以上(注:“以上”包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人员累计达到 5 人以上;(3)、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
2、工程局直管项目部、科研所、实业公司、咨询公司、机电物资公司、职教中心:(1)、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事故;(2)、发生责任事故死亡人数累计达到 2 人以上或累计重伤人员达到 2 人以上;(3)、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
第四条 工程局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考核评价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行考核评分制
1、考核评价施工分局采纳综合考评(既考核单位本部,也考核项目部)
考核单位本部使用附表 1;考核项目部使用附表 2;单位综合考评根据单位本部和项目考核得分根据附表 3 综合评分,标准分为 2分
2、考核工程局直管项目部时使用附表 2,标准分为 2 分
3、考核科研所、咨询公司、职教中心、机电物资公司采纳附表4;标准分为 2 分
4、考核实业公司本部采纳附表 4;考核其下属单位亚华塑钢厂时采纳附表 2;实业公司综合考评根据附表 3 进行综合评价,总分为 2分
第六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分及考核评价说明:1、考核评分规则考核时,根据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实行分数扣除法,根据表内各项具体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