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金属储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管理的炼化企业的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及所属部件的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更新、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本规定是对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根据《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地区公司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工作,指导各地区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常压金属储罐设备技术和管理水平。第五条 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健全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保证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落实。各地区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全过程管理,应设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设备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常压金属储罐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二)制定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加审查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三)组织或参加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全过程管理。(四)组织生产装置建立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台账,完善相关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资料。检修、改造后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动态管理。(五)根据实际检验周期编制检验计划,确定检验单位并组织实施。(六)参加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七)组织或参加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失效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八)组织或参加常压金属储罐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九)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十)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第七条 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二)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要求。(三)根据常压金属储罐设备检验计划,组织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停用、倒空、置换等工作,对因生产原因需延期检验的常压金属储罐设备提出书面申请,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