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1 总则1)
开工报告制度是铁路建设的基本制度,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深茂铁路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深茂铁路公司和工程指挥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深茂铁路公司《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2 开工报告的审批1)
一级开工报告由深茂公司负责审批
包括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告、控制性重难点工程、特别结构或深水基础桥梁、不良地质或特别地质路基工程开工报告
由指挥部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审签,深茂公司工程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二级开工报告包括站场工程、区间路基工程、10m 及以上桥梁工程开工报告
由分部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审核,深茂公司审批
三级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批
包括一级、二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开工报告
由分部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审批,报深茂公司核备
开工报告由指挥部和分部分级负责编制及报批
工程开工前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编制工作
5) 施工技术部为开工报告编制、申报的牵头部门
属一级审批的开工报告,需在工程开工 15 天前编制完成,通过工程公司及指挥部内部审核并开始上报
属二级审批的开工报告,必须在开工 10 天前编制完成,通过内部审核并开始上报
属三级审批的开工报告,分部必须在开工 5 天前编制完成,通过内部审核并开始上报
分部编制的开工报告,应当符合业主标准化管理要求,并满足开工所必需的条件
上报开工报告前应认真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对未经施工图现场核对、没有落实开工条件上报开工报告的分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责任单位承担
8) 标段、重点控制性工程开工条件(1)
标段施工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2)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