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配置话费报销规定一、目的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1、工作关系大部分在公司外部、不能常常保持定点办公的须通过手机联系的公司正式员工;2、总监助理、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三、名词解释公务手机指手机 SIM 卡为公司配置,话费报销或全额报销的手机。四、职责1. 总经办负责本规定制定、修订及废止之制定。2. 财务总监负责本规定制定、修订及及废止之审核。3.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订及废止之批准。五、手机配备及话费报销标准:岗位手机配置报销标准董事长/副董事实销实报总监级、总经办主任公司配备手机及 SIM 卡实销实报(副)董事长助理公司配备手机及 SIM 卡2经理级公司配备手机及 SIM 卡2总监助理根据工作情况审批1大区经理公司配备 SIM 卡5市场/销售/区域经理公司配备 SIM 卡3业务专员/助理类公司配备 SIM 卡2司机公司配备 SIM 卡150招聘专员公司配备 SIM 卡1其他职员根据工作情况审批50报销标准拟订参照:A、华鸿营销中心现报销标准:总监 5、区域经理 3、业务助理 1 (业务助理一般月度手机消费在 150-2 之间),基建部主任150、司机1;手机配备及话费报销相关说明1. 公务手机必须 24 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2. 公务手机不得恶意拒接公司、客户电话,在上班时间内非特别情况(开会、会客等)未接听且未及时回电话引起客户投诉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当月话费不予报销;3. 因工作性质的特别性,负责车辆委派的行政秘书、司机须 24 小时开机,不得关机;4. 手机维护:从公司领取的手机、SIM 卡应保持完好,无损坏、丢失;若出现领取的手机/SIM 卡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总经办反映;5. 手机通信畅通保证:若因欠费停机的,应于停机后 24小时内开通;若手机丢失,应于 48 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 48 小时内)恢复通信;6. 原则上每月实销实报,最高不超过报销标准,如特别岗位因业务量增大,费用超标增幅较大,经总经办审核、总经理特批,可增加话费报销标准;7.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人员则根据岗位的变动享受其报销标准。六、报销流程与规定1.公务手机由财务部每月统一交费,超出标准部分公司给予报销 30%,个人承担 70%,由财务从其当月工资中代扣;七、其他事项1.本制度从签批之日起执行;2.制度执行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私有公用手机向公务手机衔接转换,衔接转换期内,私有公用的手机号码按标准给予报销,2 个月后个人私有号码公司不再予以报销,只报销公司统一配置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