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定目的: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集团和社会进展服务,依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1 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含下属各部门、各公司)自筹建以来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讨论及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
其中以房地产开发、消防项目等工程技术类档案为主体,同时还包括生产技术管理类、经营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党群工作类等方面的记录资料
2 集团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公司)要做好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在每项生产、技术、经营、销售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经过加工处理后,统一归档管理,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3 办公室负责集团档案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
其所属的档案室具体承担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职责,对集团下属企业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4 凡集团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擅自销毁、出卖,密级档案不得泄露
5 归档范围:5
1 开发(消防)工程技术档案: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开发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中,形成的工程规划、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记录、竣工图、交接验收报告,以及作为设计、施工依据和审批的文件资料
2 生产技术档案:在产品试制、试验、制造中形成的产品设计图样、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工艺装备以及作为设计、制造试验依据和审批鉴定(包括产品设计评审、验证、确认、设计更改)等质量记录的资料
3 经营管理档案:各种计划管理、责任制管理、各种统计报表、综合性统计分析;属集团所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集团信用管理、形象宣传;商务合同正本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材料、有关的资信调查;经营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招投标项目管理等资料
4 设备仪器档案:自制、外购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的开箱验收或接收资料;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