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办法1
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总部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节约运行,结合总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所指总部为总部;所指公务用车为总部的公车
1 车辆运行管理
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车管员统一调度
法律规范公务用车的调度管理
在长株潭地区安排公务用车由车管员统一调配;在长株潭以外的省内地市或出省安排公务用车,需填报《长途用车调配单》(见 4
1),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用车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a
公车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检查或其它公务活动、紧急性事务和大额现金取存
符合公务购车用车补贴条件并已购买车辆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公车
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特别情况除外),由车管员统筹安排
d同时去同一地办理公务的,尽可能兼顾同一台车前往;・f同时・使用公车优先领导
公务用车加燃油一律使用“用油充值卡”
使用“用油充值卡”后不再报销燃油发票;如因特别情况不能使用“用油充值卡”加油的,可凭加油发票经乘车人证明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用油充值卡”由车管员统一办理、发放和充值
驾驶员应不断增强以下意识:a
服从安排,注重形象,保证车辆状态良好;b服务意识
既要开好车,又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c保密意识
不传播、不议论领导工作中的话题;・d
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超速和故障车;e
爱护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节约费用
2 车辆维修与保养
车辆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与保养,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不予报销
车辆维修与保养程序:由驾驶员和车管员与指定的维修保养厂家拟定维修或保养项目计划及费用预算,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见4
2),经车管员、车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会计师审批后方能进行维修或保养
车辆在长途运行中如发生故障可就地进行维修,但应及时向车管员报告,并经乘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