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单位)公司笔记本电脑购置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法律规范配备笔记本电脑的采购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管理人员(不包括临聘、退休返聘人员)
三、购置方法1、费用控制额度:总价不高于 40 元
2、购置流程(1)到办公室领用《笔记本购置申请表》,根据表单要求法律规范填写后,逐级上报审批;(2)审批通过后,员工可按规定的费控额度自行购买;(3)员工需携带笔记本及购置发票,完整填写《新购笔记本验收单》到综合工作部(项目办公室)备案,再将发票交至财务部,作为发放笔记本电脑补贴的依据
四、补贴方法1、经过审批新购置笔记本电脑,并已通过相关验收手续之人员,自购置之日次月起,每月由补贴其个人 150 元
总价低于 40元,按实际购置金额补贴;总价高于 40 元,按费控额度补贴
该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归员工本人,在补贴发放期满后两年内,不再另外提供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
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后如需新购笔记本电脑,须将原笔记本电脑交由综合部信息中心检测,如检测为不可使用,则可按相关审批程序另行申请购置,补贴办法届时另行规定;2、原已配置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机之人员,如需申请新购笔记本电脑,须将原配置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交由综合部信息中心检测,如检测为不可使用,方可按相关审批程序申请购置;3、已享受笔记本电脑上述两类补贴者,将不再另外提供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供其工作使用
五、丢失、维修的处理1、已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者,需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电脑并保证电脑可满足其正常工作需要
不予报销任何维修费用
如发生丢失,责任自负;2、若因电脑维修、丢失或其他个人原因,在 5 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代用电脑或购置新笔记本,否则将从当月起取消该员工电脑补
六、购置台式电脑的管理1、购置台式电脑(以下简称台式电脑)由综合工作部(项目部办公室)统一调配;2、台式电脑主要用于新进员工、未自购笔记本电脑的员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