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 XX 集团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进展、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网络系统,是指由 XX 集团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网络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第三条 XX 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设计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 XX网站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内部网和国际联网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犯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一、操作管理第六条 除网络负责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第七条未经保管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电脑;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内部网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2、宣扬淫秽、色情的;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4、损害公司形象的;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涉及公司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秘密的信息,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局域网;第十三条有密码功能的计算机要求设置密码;人员离开计算机后,要求退出系统并关机,或设计屏幕保护密码;二、软件管理第十四条 公司上网计算机操作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同一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其他软件;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司网络及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第十六条严禁在公司网络及计算机上使用盗版软件;三、文件管理第十七条重要文件必须及时备份;第十八条尽量减少文件共享,共享文件必须设置密码;四、病毒管理第十九条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