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令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案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现制定了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现予发布。望各部门和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本公司的生产安全。此《xxxxxf 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学习,并仔细贯彻。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修改建议,请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经理办公室,按《文件记录管理制度》中有关要求办理。本公司的管理制度从 20xx 年 xx 月乂乂日执行。总经理:年 月修改状态表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第三章 财务人员调配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举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实行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