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工安全技术规定1. 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相应工作的安全防护措施。2. 钳工工作台应牢固结实,所有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合格的工具,双列工作台应有保护网。3. 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及设备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有松动等安全因素,并做空载试车,方可投入工作。4.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应交由电工修理,不得自己拆卸或私自敷设临时电源。5. 起吊和搬运重物,应交由起重工负责。遵守起重安全规程,维修人员在场监护、并在起重工的指挥下,协助起重工。禁止在起吊物体下面站立或通过。6. 高空作业,应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的各项安全技术规定。7. 正确使用各种手工工具设备及手持式电气设备,注意个人防护,做到“三 不损害”既;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8. 检修机器设备时必须与操作工联系好,切断总电源,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示牌。9. 设备大修拆卸前,要弄清设备构造,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维修工在检修 作业前要劳保着装整齐,并戴好安全帽。10.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擦拭零件设备或地面,废油不要倒入下水道。11. 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好之前,或与之生产相连部分的检修未完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12. 维修钳工应遵守有关钳工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安全规定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