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区域高处作业管理,确保高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术语解释和定义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是指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 2°C 及以上时的温度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 5C
5、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实行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低于表 1 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表 1: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1020460-12压等 (以下)~3541105420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四级
1、作业高度在 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