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绿化管理制度为了绿化、美化办公区域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绿化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绿化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栽培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绿化工作人员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浇灌,全面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并保管好绿化工具
四、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计划,严格规划、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树木、花草,实行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五、单位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折、砍、采;不准穿越、践踏绿地、绿篱带、花园、草坪;不准向花园、绿地内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单位绿化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单位庭院绿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参加全县的“三创”活动,特制定本1、 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2、 专人管理花草树木,要定期培土、施肥、打药、除草、浇灌,全面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并保管好绿化工具
3、 单位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折、砍、采;不准向花坛、绿地倒垃圾、污物;不准在单位绿地内疯闹、践踏;不准向单位绿地乱扔纸屑及其他物品;不准在花坛、草坪内停放自行车
4、 建立健全花木档案,加强养护,责任到人,禁止私自挪用或偷盗等行为,发现不良行为及时向单位反映
5、 植物品种除考虑美观外,还应考虑有用性,要求在品种上多样化、精品化
6、 加强对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和管理的经费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并专项专用
7、 成立单位庭院绿化领导小组
单位绿化管理制度(三)第一条集镇各类绿地和树木都必须严格加强管理,任何农户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占用绿地
第二条树木和绿地由权属单位进行管理,树木的权属和收益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 由国家投资或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化及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