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华、世纪城二标段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项目部讨论决定,实施以下管理制度;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任何人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当事双方无论对错各罚款 10 元,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后执法部门处理
2、严禁任何人与甲方、监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或其他过激行为,违者每次罚款 2-10 元
3、必须对项目部的来往函件及时签收,并签字有效
若拒收相关函件,每次处 50 元的罚款
4、夜晚加班无带班班组长(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每次罚款 3 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每人次罚款 50 元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 60 元
7、安全网和脚手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及时、不闭合;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每次罚款 3 元
8、施工用电不根据安全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每次每处罚款 2 元
9、塔吊及其它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不按时检查维修或操作不当,每次罚款 2 元;因以上原因造成后果,视情节轻重,罚款 10-2 元
造成严重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全部损失
10、每个作业区必须有对应的班组长对质量及安全监管,若 发现施工现场无人监管,每次罚款 1-5 元
11、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净,若现场不及时清理,材料不 及时利用造成浪费,掩埋成品或半成品材料者,罚款 1-50 元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每施工一道工序,班组长自检,自 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技术人员复检,项目部技术人员复检合格 后通知监理(甲方代表)验收,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擅自隐蔽,罚款 5 元/次, 造成严重后果的,所有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2、未根据图纸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 施工法律规范施工,造成材料浪费或成本增加,除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