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无烟管理规定一、卫生院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 头。 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二、卫生院所有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 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三、在医院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 围内吸烟。四、在医院入处、候诊区、门诊区、住院处、诊室、病 房、会议室、走廊、卫生间、食堂、楼梯、停车场等重点区域 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五、医院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发布各种形式的 烟草广告。六、各部门各科室不得接受烟草赞助。七、鼓舞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 职工给予表扬。八、发现职工在室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 1 次,通报 批 评所在科室;一年内累计发现 3 次及以上,取消职工本 人和 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九、来访者或患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或医生护士有义务阻止。 十、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 烟者耐心劝阻。十一、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十二、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 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