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章管理规定编制部门:XXXX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审 批:文件编号:编制日期:执行日期:财务印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印章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是指对财务印章的申请刻制、保管使用、变更与移交、遗失与注销、印章的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程序和手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包括印章刻制申请、保管、领用、移交(交接)、变更、注销等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 XXXX 有限公司以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财务印章刻制、变更、遗失和注销规定第五条、财务印章刻制规定如下:(一)财务专用章在公司设立时由行政部根据刻制,同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
财务经理(管理员)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
(二)发票专用章和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的刻制由公司财务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申请表》
根据下列规定的审批流程办理,同时法人代表印鉴章必须经法人代表的授权同意刻制
刻制财务印章审批程序:第六条、财务印鉴是指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
一般情况下设置使用的财务印鉴不得少于两枚,即: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
第七条、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章,只能各刻制一枚,不得重复刻制公司财务印章
如有特别需要,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由财务管理处按刻章程序提出申请,经终极权限人批准后刻章
重新刻制的印章文字字体应有异于原印章,以资区别
财务管理处办理印章的更换使用、注销和备案等档案管理
第九条、原有印章发生遗失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