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强化本公司所承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尤其是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下同)的范围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大工程,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参照危大工程管理。三、事前控制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4、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补充编制。5、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论证的,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加会议。6、未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监理机构应通过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停工令等形式拒绝施工。7、监理机构应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台账。四、事中控制1、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监理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抢险或调查取证、工程恢复等工作。五、事后控制1、对于按要求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2、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